銷毀會計憑證如何量刑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銷毀會計憑證量刑標準: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量刑標準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3、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3,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4,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4、行政機關、有關主管部門等提供隱瞞,故意銷毀或拒絕提交會計證明書、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3)其他情況嚴重的情況。
5、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故意銷毀會計憑證不構成犯罪
1、根據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故意銷毀會計賬簿尚不構成犯罪,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2、故意銷毀會計賬簿,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L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3、上述行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違法行為視情節輕重,在予以通報的同時,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報廢會計憑證怎么銷毀
銷毀會計憑證須符合的要求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保管期滿的 會計憑證可以銷毀。
按規定可以銷毀的會計憑證,銷毀時應辦理如下手續:由本單位檔案機構會同會計機構提出銷毀意見,編制銷毀 清冊,列明所銷毀的會計憑證的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 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和銷毀的時間等。
銷毀時,應由檔案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督。監銷人員在會計憑證銷毀前,應當按照銷毀清冊所列的內容清點核對所要銷毀的會計憑證;銷毀后,應當在銷毀清冊上簽名蓋章,并將監銷情況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憑證也不得銷毀。
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受到什么處罰
法律主觀: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會受到的處罰:自然人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分析: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會計法》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答案】:AC 根據《刑法》的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表,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會計憑證幾年可以銷毀
法律分析: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類;超過這些年限即可銷毀。
法律分析: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分為10年和30年兩種,不同的會計檔案類別也規定了不同的保管期限,并對會計檔案的鑒定工作作出規定。
法律分析: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15年;記賬憑證15年;匯總憑證15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15年;記賬憑證15年;匯總憑證15年。
會計憑證30年后才能銷毀。 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每個企業都必須按一定的程序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進行賬簿登記,如實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
哪些會計憑證可銷毀
永久保存: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2)保存30年: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及其他復雜性賬簿)、會計檔案移交清冊。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等主要會計檔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已延長至30年,企業保存年限若是不到30年,不得擅自銷毀。其他輔助會計資料的最低保管期限延長至10年。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法律分析: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15年;記賬憑證15年;匯總憑證15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四十四條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憑證幾年可以銷毀要保存30年才能銷毀。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為規定為30年。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
還沒有評論,來說兩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