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中哪些會計科目需要用到詢證函
1、公司注冊成立,驗資的時候,會發銀行詢證函,查驗注冊資金是否到位;公司審計的時候,會發銀行詢證函,看公司銀行存款賬面額是否與實際相符。
2、銀行存款和單位往來(應收應付,預收預付,其他應收其他應付)會用到函證的方法。
3、審計資產負債表時,需要函證科目有:銀行存款,銀行貸款科目,直接向對應銀行發“銀行詢證函”;往來科目,如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包括內部關聯往來科目。
4、事務所一般都要利用一定的審計方法,對預付賬款和預收賬款,其他應收賬款要發詢證函。以核實其真實性和準確性。作為審計中一種常用的程序和方法,它包括查詢和函證。
什么是詢證函?
征詢函又稱詢證函,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詳細內容:注意 分清銀行余額的詢證和銀行發生額的詢證。
書面文件。詢證函是一種審計中常用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查詢和函證,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獲取審計證據。
詢證函是由審計以被審計者的名義向被詢證人發出的,用以獲取被詢證人對于被審計者相關信息或現存狀況的聲明。按照相關準則的要求,詢證函必需由審計師親自寄發,不可由被審計者代為寄發。
詢證函(Confirmation)是由審計師(或其他鑒證業務執行人)以被審計者的名義向被詢證人發出的,用以獲取被詢證人對于被審計者相關信息或現存狀況的聲明。
詢證函是干嘛的
法律分析:征詢函又稱詢證函,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
詢證函是由審計師或其他鑒證業務執行人以被審計者的名義向被詢證人發出的,用以獲取被詢證人對于被審計者相關信息或現存狀況的聲明。
征詢函又稱詢證函,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
公司詢證函有查證指定時期的債權債務是否真實存在的作用。銀行詢證函有用以檢查特定日期銀行存款余額及收付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的作用。
詢證函一般是第三方財務審計向對方出具的,內容是對方與你公司存在一筆債務。至于詢證函是否可以作為訴訟時效中斷的依據,要看第三方是否有替你公司主張債權的內容。
查詢是審計人員對有關人員進行書面或口頭詢問以獲取審計證據的方法。函證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
會計事務所詢證函回復要點是什么?
1、如果收到的是積極式詢證函,應該回函,否則會計師事務所還會再發函,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核對,如果是消極式詢證函,可以不回函,不回函為確認無誤。
2、銀行詢證函的要點: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有關文件要求作出確證答復。分清銀行余額的詢證和銀行發生額的詢證。
3、審計詢證函必須回復。在實務中,企業經常會收到詢證函,也會通過會計師事務所向合同對方發出企業詢證函。在收到供應商的企業詢證函時,通常也會予以配合,蓋章確認并返回。
4、將被詢證者的名稱、單位名稱和地址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記錄核對。將詢證函中列示的賬戶余額或其他信息與被審計單位有關資料核對。在詢證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審計業務委托的會計師事務所回函。
審計中的詢證函什么情況會用?作用是什么?
1、詢證函是由審計以被審計者的名義向被詢證人發出的,用以獲取被詢證人對于被審計者相關信息或現存狀況的聲明。按照相關準則的要求,詢證函必需由審計師親自寄發,不可由被審計者代為寄發。
2、銀行詢證函有用以檢查特定日期銀行存款余額及收付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的作用。
3、法律分析:從詢證函的作用來看,詢證函的目的是確認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如果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權未提出任何異議,并進行了確認,之后又以債權超過時效為由拒絕履行債務。
4、征詢函又稱詢證函,是指審計人員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而向第三者發函詢證的一種方法。詳細內容:注意 分清銀行余額的詢證和銀行發生額的詢證。
5、從詢證函的作用來看,詢證函的目的是確認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如果債務人對債權人的債權未提出任何異議,并進行了確認。之后又以債權超過時效為由拒絕履行債務。
會計師事務所詢證函需要留一份嗎
1、一份審計局留存存檔,另一份銀行留作依據,作為今后核賬的依據。供參考。
2、詢證函可傳真回與貴司交易的單位。對地有爭議的信息,你在函數據不符處寫出正確的信息即可。
3、并沒有銀行查詢函一說,專業的術語叫做銀行詢證函。
4、通常是一般人民幣200到300元每賬戶。 操作流程:柜員查詢客戶年末或季末賬戶余額,主管授權——主管填寫 詢證函(符合或不符合,不符合一般要寫上詳細情況)——主管郵寄詢證函給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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