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取消了嗎
會計從業資格證目前并沒有被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國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取消已經經歷了一個過程。
會計從業資格證取消了,從2017年11月5日起實施。
是的,會計從業資格證已經被取消了。這個決定是基于一些重要的考慮因素。首先,會計從業資格證的取消可以減少行政審批,簡化相關流程,從而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更大的空間,激發市場的活力。
會計從業資格證現在已經取消了,沒用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俗稱會計證、會計上崗證,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曾經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
根據201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取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規定“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在實際工作中,初級會計職稱證書已經代替會計從業資格證成為會計行業的入職門檻。
對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問題,會計司有關負責人表示:雖然,會計從業資格行政許可按法定程序取消了,不再作為從事會計工作必需的準入證明,但是,會計人員已經取得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仍可以作為能力水平的證明。
會計法哪一條要求會計人員持證上崗
第三十八條: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除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外,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即要求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取得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會計證。《會計工作崗位規范》第十條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配備持有會計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會計法》里面確定了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也就是要持證上崗。根據我國的《立法法》規定,《會計法》是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是會計行業的最高法律,其權威不可動搖。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頒布時間是
法律分析: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作出修改。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頒布時間為198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頒布時間是:1999年10月31日。
年。根據查詢會計網得知,新中國第一部《會計法》于1979年著手起草,1985年發布實施,在1993年和1999年經歷兩次修訂,1993年12月29日,經兩次審議后,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修改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委員會第12次會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以下簡稱《會計法》)。另一部會計法律為《注冊會計法》,頒布于1993年,是我國第一部中介行業的法律。
由國家主席下令公布,于2000年7月1日起施行。除《會計法》外,中國還制定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總會計師條例》、《企業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
2017年我國會計準則改革的內容
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收入準則,為這些企業預留近三年的準備時間,以確保準則在該類企業得到平穩有效實施。
其三,“固定資產”準則,關于調整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及預計凈殘值與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等應當作為會計估計變更,不需要進行追溯調整的規定,明確了公司會計操作,增加了會計信息的可比性。
年10月23日,財政部發布了《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施行。新增:我國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由政府會計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三部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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