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附件的規定
1、記賬憑證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記賬憑證后面,并在記賬憑證上標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2、結轉收入、結轉費用進利潤的時候記賬憑證不需要附件,其他的憑證則是需要附件的。計提的、暫估的的憑證可以通過自制憑證,附表A4紙打印出來做附件即可。
3、會計對于記賬憑證的附件,也就是原始單據的審核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原始憑證的內容和填制手續是否合規。
4、原始憑證張數的計算,一般應以原始憑證的自然張數為準。粘貼單只是用來做粘貼原始憑證的,不算張數。
會計法律制度對原始憑證出現錯誤的更正主要有哪些規定?
1、①原始憑證所記載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隨意涂改無效,不能作為記賬憑證或登記會計賬簿依據。②原始憑證記載內容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更正,并在更正處加蓋出具單位印章。
2、二是原始憑證所記載的內容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須由原始憑證出具單位進行,并在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重新開具原始憑證也應當由原始憑證出具單位進行。
3、第一,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國家統一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4、會計法對原始憑證錯誤的更正作出了規定,這就是:第一,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隨意涂改的原始憑證是無效憑證,不能作為記賬的依據。
5、【正確】《會計法》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一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二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
6、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根據國家規定丟失會計憑證如何處理
會計憑證丟失是解決方法 如果丟失部分是可以自制的原始憑證,那么可以自己重新制作原始憑證,并在系統中重新打印會計憑證。這種情況是公司內部管理責任的問題。
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賬和憑證丟失了,稅務局會按《稅收征管法》中的規定進行罰款處理。屬于未按規定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稅收征管法》第十九條規定,納稅人應根據合法有效的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會計法規定憑證保管期限
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為規定為30年。會計檔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類調整為10年、30年兩類。會計檔案將原附表2中保管期限為3年、5年、10年的會計檔案統一規定保管期限為10年。
會計原始憑證保管期限為30年。會計憑證的保管是指會計憑證記賬后的整理、裝訂、歸檔和存查工作。會計憑證作為記賬的依據,是重要的會計檔案和經濟資料。
法律分析: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的相關規定,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憑證的保管期限是30年。
關于原始憑證的錯誤更正,《會計法》有哪些規定
1、二是原始憑證所記載的內容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須由原始憑證出具單位進行,并在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重新開具原始憑證也應當由原始憑證出具單位進行。
2、會計法對原始憑證錯誤的更正作出了規定,這就是:第一,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隨意涂改的原始憑證是無效憑證,不能作為記賬的依據。
3、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出具單位印章。(2)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會計法對會計憑證有哪些要求
1、會計法對原始憑證的規定有:原始憑證的名稱。填制原始憑證的日期。接受憑證的單位名稱。經濟業務的基本內容,包括數量、單價、和金額等。填制單位和有關人員的簽章。
2、原始憑證取得的基本要求及時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是會計核算工作得以正常進行的前提條件。原始憑證處理的基本要求原始憑證的處理首先是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合法的原始憑證才能開始進行賬務處理。
3、編制會計憑證的要求有以下幾方面。真實完整 原始憑證所填列的經濟業務內容和數字,必須真實可靠,符合實際情況。所要求填列的項目必須逐項填列齊全,不得遺漏和省略。
4、第一,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這是法定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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