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下的職工薪酬與稅法差異分析】職工薪酬準則
建議企業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下設“雇員職工”、“非雇員職工”明細科目核算,以便正確計算應扣繳的個人所得稅和年終匯算企業所得稅時進行納稅調整。
職工薪酬是每個企業都會遇到的問題之一,而職工薪酬也是企業所得稅申報中重點涉及納稅調整事項之一。產生納稅調整事項的原因就是會計上的規定與稅法規定一系列不一致產生的。
新舊職工薪酬準則的差異詳細對比如下:充實了離職后福利的內容,新增了設定受益計劃的會計處理。
企業會計準則第9條——職工薪酬
1、【答案】:√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二條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包括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職工福利費,醫療、養老、事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2、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是一個應用面很廣的準則,所有的企業都不可能不涉及職工薪酬方面的業務,因此本文對該準則的應用作一系統的實務性的探討。
3、為了規范企業獲取職工提供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的會計處理和信息披露,財政部出臺了《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及相關解釋。
新會計準則應付職工薪酬明細科目
1、建議設置“應付職工薪酬”一級科目,下設各明細科目進行統一核算,如工資薪酬、福利費、各類津貼補助、各類社會保險費用、辭退補償、帶薪休假費用等等,取消原先的“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2、一般設有:“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如過節費、降溫費等;“社會保險費”。
3、新會計準則應付職工薪酬明細科目有:工資,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
4、其次應設置明細科目。應在“應付職工薪酬”總賬科目下設置“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辭退福利”、“股份支付等”。
5、《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2006)》“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明確,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
6、新會計準則下“應付職工薪酬”會計處理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職工薪酬不僅包括企業一定時期支付給全體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也包括按照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算并計入成本費用的其他相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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