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會計上任有那些手續移交
1、(2)臨時離職或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時,應當與接替或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2、會計工作交接的相關規定:交接原因: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3、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時,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以保證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
4、通過監交,保證雙方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辦理交接手續,防止流于形式,保證會計工作不因人員變動而受影響;保證交接雙方處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不允許任何一方以大壓小,以強凌弱,或采取非法手段進行威脅。
5、第交接表要寫清楚。看交接表上的內容與事實是否相符。第發票要看仔細。發票本數與事實相符。企業帳要與銀行帳相符。現實和實務往來是否相符。保管帳與實務是否相符。要清點倉庫。固定資產也要盤點。
6、村級會計辦理交接手續時,必須有代理中心會計在場,并按以下程序進行交接:(1)由移交人和接交人在現金日記賬和存款日記賬的交接余額上蓋章。(2)按現金日記賬的余額填移交清冊,并當場交接現金。接交人要認真清點。
村會計是由書記任命嗎
1、村會計的任免具體需依據當地政府制定的村級財務管理方式來執行。按正規程序、不能由村支書直接任命、村會計的產生主要有兩種方式:選聘制介紹:會計不是村委會成員,通常無需選舉產生。
2、當然不是,村支書如果不是兼任村長對于村會計的產生,并沒有太大的影響力,村會計如果不是村委會成員,一般是由村委會選聘,或者由村委會成員中有會計資歷的同志兼任。
3、村會計的任免由誰決定法律并沒有明確村會計的產生程序。一般情況下有兩種產生方式:(1)選聘制介紹。
4、其實沒有,是村委會任命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
5、以村支書和村主任為代表的村委會集體,有權聘用或任命村委會的會計。村會計不屬于村委會干部,村委會干部必須是經村民大會選舉產生的。落選的村民符合村會計崗位的條件或要求,經村委會集體討論通過,可以聘用為村委會的會計。
村會計任職條件?
村會計需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以下是村會計崗位職責等等的介紹: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認真進行會計監督。負責審核原 始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取得博士學位。 另外還有注冊會計師,是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必需取得的資格。
法律分析:沒有會計證可以從事會計工作,只需要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即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三十八條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村民委員會屬于村民自治組織,不屬于國家公務員系列,會計又不屬于領導職務,有過服刑經歷的人,只要用人單位同意,只要村民選舉,那就有資格。
村民委員會會計可以從其他村調任嗎?
會計只是一個職位,會計這個職位可以按約定撤換,不需要村民大會同意。
不可以,按照組織條例只能由所屬村選舉產生,其他調來任職是無效的。
當然可以了。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13條,戶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參加選舉的村民可以參加選舉。當然了,選舉完成后要盡職盡責,如果她還是不回村,一直在外邊,又怎么履行自己的職責呢。
委派會計受鎮(鄉)政府及主管部門領導,為所在村提供財務會計服務,做好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以及財會檔案管理等工作。法律依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 第十一條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村民直接選舉產生。
法律分析:村會計如果不是村委會成員,一般是由村委會選聘,或者由村委會成員中有會計資歷的同志兼任。但無論是何種任用辦法,村委會都應該通報或者告知村民,村民有知情權和建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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