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有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借款費用,利息支出,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業務招待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公益性捐款支出。
【法律分析】:企業所得稅稅前抵扣項目:企業員工工資、薪金支出; 國家對企業發生的合理工資、新近支出準予計入據實扣除。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項目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成本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成本,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銷售成本、銷貨成本、業務支出以及其他耗費。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包括利息支出的扣除、計稅工資的扣除、捐贈的扣除、職工養老基金和待業保險基金的扣除、殘疾人保障基金的扣除、財產、運輸保險費的扣除、固定資產租賃費的扣除。
稅前準予扣除的項目一般是指納稅人取得的與應稅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
此外還有企業發生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但不包括已經計入管理費用中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增值稅屬于價外稅,不在扣除之列。
企業福利費能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
1、法律主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 工資 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2、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標準是指企業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職工福利費中扣除的金額標準。這個標準是稅法規定的,企業可以按照標準進行計算扣除。
3、法律主觀:《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 工資 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4、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按標準扣除,未超過標準的按實際數扣除,超過標準的只能按標準扣除,超出標準的部分不得扣除,也不得在以后年度結轉扣除。
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標準
1、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標準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超過的部分,不能扣除,根據法律規定,超過的部分,也不得在下一年度進行扣除。職工福利費包括職工困難所支出的補助費、職工個人的福利補貼、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等。
2、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標準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3、法律主觀: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 工資 、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4、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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