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產品收到現金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銷售產品收到現金的會計分錄是:借:庫存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
借:現金貸:產品銷售收入 , 應交稅金-銷項稅 至于產品銷售成本一般是在月末才結轉的。
銷售產品收到收入會計分錄寫法如下:確認收入時:(1)借:銀行存款;(2)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貸:主營業務收入;同時結轉成本:(1)借:主營業務成本;(2)貸:庫存商品。
在銷售商品的過程中,需要進行相應的會計分錄處理。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應收票據等。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做完確認收入的分錄,同時需要結轉所銷售的產品對應的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等。
現金流量表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怎么填
1、(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收入。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可以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的發生額為出發點。(2)應收賬款和應收票據。
2、(1)收到現金: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內容: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含銷項稅金、銷售材料、代購代銷業務)。依據: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收帳款、應收票據、預收帳款、現金、銀行存款。
3、經營流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主要填寫經營過程中的現金收入,就是買貨、銷貨、支付工資等收付的現金。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主要填寫投資過程中產生的現金收支,比如收到別人投資的現金、購買、處置固定資產等現金收支。
4、現金流量表中兩項主要項目的填列:新企業會計準則頒布實施后,現金流量表各項目的填列方法發生了變化,尤其是“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與“購買商品和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兩個主要項目的填列有了較大的不同。
5、應該填在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商品、接受勞務實際支付的現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的未付款項和本期預付款項,減去本期發生的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
6、接受勞務的未付款項和本期預付款項。本期發生的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應從本項目內減去。本項目可以根據“現金”、“銀行存款”、“應付賬款”、“應付票據”、“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如何計算
營業收入”項目,資產負債表中的“應交稅費(銷項稅額部分)”項目、“應收賬款”項目、“應收票據”項目和“預收款項”項目等,通過對上述項目進行分析,則能夠計算確定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一方面減少存貨,也減少應付賬款,不影響購買商品支付的現金。購售商品時貨款已付,購貨退回時可能貨款立即收回,如果本期收回貨款,其對銷售商品收到的現金的影響已經通過存貨的減少得到了體現。
不包括,包括本期收回的以前期間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賬款等。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項目 本項目可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及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賬戶分析填列。
現金流量表中“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金額=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年末數-年初數)*17+ 應付票據(年初數-年末數)+應付帳款(年初數-年末數)+ 預付帳款(年末數-年初數)。
現金流量表中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怎么計算?
1、“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增加凈額,表明本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收入中有一部分并沒有收到現金,故應予以扣除;“預收帳款”增加凈額,表明本期收到的現金中有一部分不是本期銷售實現的收入。
2、應該填在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商品、接受勞務實際支付的現金,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購買商品、接受勞務的未付款項和本期預付款項,減去本期發生的購貨退回收到的現金。
3、簡單理解就是:看科目余額的方向。借方余額的科目,用期初減期末能表示出貸方數。而貸方余額的科目,用期末減期初能反映出貸方數。
4、不包括,但包括本期收回的以前期間經營活動產生的應收賬款等。
5、現金流量表中“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金額=主營業務成本+ 存貨(年末數-年初數)*17+ 應付票據(年初數-年末數)+應付帳款(年初數-年末數)+ 預付帳款(年末數-年初數)。
6、采用直接法具體編制現金流量表時,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賬戶法。業務簡單的,也可以根據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為什么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大于營業收入?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大于營業收入是因為:收回的以前年度應收賬款。還有可能是收回的其他應收款和多付的貨款等。
2、原因有三: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本期的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現金流入: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收到的稅費返還;收到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
3、經營性現金流入是包含增值稅的,報表上的營業收入是不含稅的。收回了上年的應收賬款,即應收款減少。經營活動現金流入比營業收入范圍廣。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包括:(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銷售產品收到現金的會計分錄是什么
1、銷售產品收到收入會計分錄是:借:庫存現金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主營業務收入指企業從事某種主要生產、經營活動所取得的營業收入。
2、銷售完成以后,有現金(或銀行存款)的增加,主營業務收入的增加,庫存商品的減少,生產成本,主營業務成本都得結轉,主要是庫存商品減少,生產成本,主營業務成本的結轉。整個過程捋一遍。
3、銷售產品收到收入會計分錄寫法如下:確認收入時:(1)借:銀行存款;(2)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貸:主營業務收入;同時結轉成本:(1)借:主營業務成本;(2)貸:庫存商品。
4、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應收票據等。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做完確認收入的分錄,同時需要結轉所銷售的產品對應的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等。
5、出售產品的會計分錄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結轉銷售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拓展資料:會計分錄亦稱“記賬公式”。簡稱“分錄”。
6、收到貨款會計分錄的寫法如下:如果此前已做銷售處理,分錄為: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貸:應收賬款。如果未做銷售處理,分錄為: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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