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會計研究目的和研究意義有什么區別
財務會計是法務會計產生的前提和基礎,因為案件所涉及的財務會計業務,通常是由會計事項和會計活動組成的,而法務會計活動本身是對案件涉及的會計事項或會計活動進行檢查、驗證和鑒定。
歷年來不少專家學者都對法務會計進行了積極探索研究,由于側重點和思維方式的不同,其對法務會計概念的理解和定義也就不同。然而萬變不離其宗,雖然各專家學者側重點及其表述方法可能會有不同,但是其實質卻是一樣的。
法律會計雙問題論認為,法務會計既研究和解決會計中的法律問題,也研究和解決法律中的會計問題。
法務會計的基本理論知識 從學術角度理解,法務會計是一種集審計學、會計學、偵查學、法學、證據學以及犯罪學等多種學科于一體的邊緣科學。其根本目的是解決特定主體的各種疑難雜癥,而這些疑難雜癥往往與法律問題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
法務會計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產生的,它是一種既不同于一般會計工作,也不同于一般審計工作的特殊會計工作,因其主要是涉及會計和法律的特殊領域,而被稱之為“法務會計”。
法務會計不同于一般的會計、審計工作,在我國還處于起步階段。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 ,法務會計越來越顯出其重要作用,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應加快對其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培養更多的法物會計人才。
法務會計與司法會計有什么區別
1、執行主體不同。法務會計一般由注冊會計師來執行,而司法會計的實施主體可以是司法機關設置的司法會計專職人員,也可以是受聘于司法機關從事司法會計工作的人員。目的不同。
2、基于這一實質性區別,兩者產生了立場、行為目的、作用結果的不同。 (1)執行者立場不同 司法會計人員是站在獨立的向法律負責的立場上鑒定證據;法務會計人員是站在為當事人服務的立場上,提供有利于自己當事人的證據。
3、法務會計與司法會計的目的不同 法務會計的目的是提供會計學證據,以利于自己的當事人,并作減輕或免除責任的辯護。一為認定犯罪事實提供科學依據;二為解決經濟糾紛提供科學依據;三為維護企事業單位自身權益提供有力保護。
4、法務會計是中介機構,與司法機關沒有隸屬關系,與司法會計事務所之間也不存在隸屬關系,其從業者一般是注冊會計師,其工作主要是基于當事人的委托而不是行政安排。
5、我國的法務會計的研究對象具體包括以下內容:書證,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財簿、財務報表以及經濟合同、統計資料、經濟業務記錄等。物證,包括貨幣資金、存貨、固定資產、有價證券等。財務違法舞弊行為。
法務會計專業就業前景
教育財務。工種:教師、科研機構、咨詢服務。這些領域一般要求擁有會計方面的博士學位或者工商管理博士。非營利機構或組織財務。工種:會計、內部審計、財務規劃、預算、鈔票打理和財務記錄保管。
法務會計專業畢業生可以在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企事業單位等多個領域從事財務和法務相關工作,且就業前景廣闊,薪資待遇較為優厚。
會計專業的就業前景可以概括為以下五點:內資企業:需求量大,待遇、發展欠佳 職業狀況:這一塊對會計人才的需求是最大的,也是會計畢業生的最大就業方向。
會計專業的就業前景可以概括為以下五點:內資企業、外企、事務所、理財咨詢、公務員/教師。
會計專業的就業前景通常是相對良好的,因為會計是幾乎所有企業和組織都需要的關鍵職能。以下是關于會計專業就業前景的一些考慮因素:穩定性: 會計是一個相對穩定的職業。
會計學就業前景和就業方向介紹如下:會計專業的社會需求量很大,各行各業都用會計。會計專業的學生就業面很廣泛。在工廠可做跟單,倉管,出納、會計、財務、可以進銀行做柜臺,可以去會計事務所和稅務師事務所當實習生等。
法務會計師與會計、審計、律師的區別
審計和會計的區別 工作職能不一樣。審計通俗講是審查會計做的賬,編制審計底稿,出具審計報告。而會計是負責公司的賬務處理,報稅、出具報表等工作。定義不一樣。
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也即是經濟活動價值方面;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二者的區別在于:前者在于橫向方面的擴展與涉及,如鑒證、審計等,內容較為豐富;后者是著眼于審計方面的專業而形成的一門學科。前者多是理論知識;后者則是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而誕生的。
法務會計師指的是會計、審計和法庭調查三個方面集成產生的特定會計師職業。法務會計師負責提供適合法庭的會計分析,法庭會計分析是法庭討論、辯論以及形成最終爭辯裁決的基礎。法庭會計主要包含訴訟協助和調查會計。
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區別在于,注冊會計師和律師的執業方向、考試報名學歷要求、考試內容等方面存在不同。注冊會計師是指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并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
關于法務會計的一些定義,求幫助,求解答。
1、另外,從理論或學科角度看,法務會計應是探討法務會計實踐活動及其規律的學科,而如何規范一般會計行為及保護會計職業人員合法權益等問題屬于會計法學的范疇。
2、法務會計是全面吸收了會計的基本原理和法學原理特別是證 據學的基本理論,也吸收了審計學中部分審計的技術方法和統計學中的某些統計“分析、比 較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門新興邊緣學科。
3、綜上可知,無論是國內學者還是國外學者,對于法務會計的定義都始終是圍繞法律和會計這兩門學科進行的。法務會計與其他會計形式最大的區別就在于其最終是為法律服務的,經常被作為法律鑒定或者被用于法庭作證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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