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經濟法包括哪些
在CPA考試里,《經濟法》與《稅法》科目考點相接近,都是以相關法律條文等記憶類考點為主,尤其是物權法、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商法經濟法等都是每年必考的重點。那么考生要該如何學好《經濟法》科目?我們來看看吧。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主要考民法、商法、經濟行政法三大部分。
也就是說,合同法、公司法、證券法、破產法、票據法是注會考試科目中的重要篇章;另外,合伙企業法、涉外經濟法、物權法、反壟斷法也要認真學習。經濟法是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中計算量比較小但是需要記憶的考試科目。
cpa《經濟法》主要考查法律基本原理、物權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票據與支付結算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等內容。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案例分析題三種題型。
其中注冊會計師分為專業階段和綜合階段的考試,除了《經濟法》科目,專業階段考試還包括《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稅法》五門科目;而綜合階段的考試則單設職業能力綜合測試科目。
注會經濟法考試的題型有客觀題和主觀題兩種類型,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和多項選擇題,主觀題就是綜合題。 問題三:注會的稅法和經濟法考什么題型? 經濟法是單選多選,案例。 稅法是單選多選,計算。
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主要包括民事責任、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三種責任可以同時追究,也可以單獨追究。行政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違反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政府主管部門將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民事責任包括會計責任以及審計責任。
注冊會計師法律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三種責任可以同時追究,也可以單獨追究。
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三種責任可以同時追究,也可以單獨追究。民事責任是指由法院判決的,令注冊會計師承擔的具有民事性質的責任,主要是賠償受害人的經濟損失。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試如何備考?
1、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備考方法有:若考生有一定經濟條件的,可以考慮報班這一方法備考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這一門科目。考生可以通過老師課堂上的講解以及一對一輔導,提高通過幾率。
2、注會《經濟法》的學習方法重視教材備考注冊會計師考試離不開教材,平時備考的時候不要做拐彎抹角的難題,這樣容易鉆牛角尖不利于備考,掌握好教材知識點就可以的。
3、錯題要多鞏固,不要光看,考前也要對需要背的內容反復記憶,這個時候背東西效果非常好。
4、《經濟法》科目的備考時長一般為200小時左右,該科目屬于偏文科的科目,知識點較瑣碎,因此需要進行理解剖析,多做題,加深印象,將瑣碎的知識點串接起來。
5、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經濟法》科目,首先需要了解具體的考試內容,考生可以根據考試大綱建立知識框架,方便自己在之后的學習過程中進行理解。
6、注冊會計師經濟法備考方法首先主要是要重視學習教材。根據歷年的數據分析,考試內容有60%左右的考試內容來自于教材。因此在學習經濟法知識時,閱讀教材有助于考生熟悉知識框架、區分主次章節。
注冊會計師考試《會計》知識點:追溯調整法
1、調整報表項目和附注 假設會計政策變更日為2010年1月1日,調整的報表為2010年報。
2、會計政策變更可選擇的處理方法有兩種:(1)追溯調整法;(2)未來適用法。
3、(一)追溯調整法 追溯調整法,是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視同該項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即采用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并以此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調整的方法。
4、①追溯調整法:是指對某項交易或事項變更會計政策,視同該項交易或事項初次發生時 即采用變更后的會計政策,并以此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調整的方法。
5、追溯重述法,是指在發現前期差錯時,視同該項前期差錯從未發生過,從而對財務報表相關項目進行更正的方法。追溯重述法的會計處理與追溯調整法相同。
6、根據追溯調整會計分錄中現金科目發生額得出的,無追溯不需要填。審閱現金日記賬并同時與現金收付憑證相核對。一方面檢查日記賬的記錄與憑證的內容和金額是否相符,另一方面了解憑證日期與日記賬日期是否相符或接近。
2020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法律規范
1、【解釋3】《票據法》第10條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此規定屬于命令性規范、義務性規范。
2、知識點法律關系 (一)法律關系由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組成。(二)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關系的主體即法律關系的參加者,是法律關系中權利的享受者和義務的承擔者。
3、【所屬章節】第三章 物權法律制度 【知識點】動產所有權的特殊取得方式 動產所有權的特殊取得方式 先占 先占的對象應當是無主物,如果是脫手物(遺失物、贓物)不能以先占主張取得其所有權。
2020年注冊會計師《稅法》知識點:稅法原則
稅收法定原則是稅法基本原則的核心。(2014年、2017年都考過此知識點)稅收法定原則 也稱為稅收法定主義,是指稅法主體的權利義務必須由法律加以規定,稅法的各類構成要素都必須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確。
稅收立法原則 稅收立法是指有權的機關依據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則,運用一定的技術,制定、公布、修改、補充和廢止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章的活動。
第一,本章非全書重點,考查方式為客觀題,一般只占1-2分的分值,所以知識點以理解為主,知道是主要講的內容就行了。
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開具的建筑業營業稅發票,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為預繳稅款的扣除憑證。 從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備注欄注明建筑服務發生地所在縣(市、區)、項目名稱的增值稅發票。
注冊會計師稅法考察的知識點第一章:稅法原則;稅收(立法機構、收入劃分)。
第一章:稅法原則;稅收(立法機構、收入劃分)。
還沒有評論,來說兩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