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可以減輕被審計單位
注冊會計師審計不可以替代或者減輕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不能。每次有人對我說,你們干審計的大部分材料都是企業提供的,你們審計的工作不可信。
所以,你說在一定程序上可以替代或減輕單位負責人的責任,不能成立。
也就是說,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單位負責人的會計責任。一個單位會計信息嚴重失真,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舞弊或違法行為,單位負責人首先要承擔會計責任。
什么是審計替代程序?
1、替代審計程序:指的是實施一般的審計程序無法獲取審計證據時的審計程序,比如是無法函證,此時實施替代審計程序。
2、替代性程序是指實施常規程序和補充程序后仍無法達到審計目標時所實施的其他替代審計程序。
3、若評估項目先進行了審計,評估師可收集了審計機構的函證,但評估師還應同時對往來單位執行替代程序,關注審計機構對函證發放過程的控制。評估基準日余額為零的銀行存款賬戶也要進行函證,以減少資產漏評的風險。
政府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的特點分析兩者不能相互代替的原因?_百度...
1、目的不同: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有效性、財務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等進行評價;注會審計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進行審計。獨立性不同:內部審計為組織內部服務,接受總經理或董事會的領導,獨立性較弱。
2、注冊會計師審計(以下簡稱CPA審計)、內部審計、政府審計形成了我國的審計監督體系,三者之間相互獨立,服務于不同的審計對象和不同的審計目標,在不同的審計領域中各司其職,相互不可替代,同時三者之間又是相互聯系的。
3、.兩者的審計目標不同。政府審計是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收支或者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依法進行的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是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進行的審計。
4、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都是審計工作并共同構成審計監督體系,相互不可替代。三者的工作方法具有一致性。外部審計的結果對內部審計工作具有指導作用。
審計責任能否替代、減輕或免除會計責任
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可以減輕被審計單位這句話是錯誤的。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
注冊會計師審計不可以替代或者減輕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會計資料真實性、完整性承擔的責任。
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的責任不能互相替代、減輕或免除。出現問題,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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