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工作的交接內容包括
出納工作交接內容包括:出納憑證,即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出納賬簿,即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現金,即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支票,即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
出納工作應交接的內容包括:出納憑證,即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出納賬簿,即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現金,即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
出納人員交接的具體內容包括:出納憑證,即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出納賬簿,即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現金,即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
出納的崗位職責包括
1、出納崗位職責有:現金管理、賬目管理、財務分析、稅務管理、風險管理。現金管理 出納的主要職責是管理公司的現金流。他們必須確保公司的現金流量得到妥善管理和使用,包括現金、支票、匯票、信用卡等。
2、出納崗位職責5 負責出納日常業務,包括負責現金收付、銀行結算、登記賬等;負責財務系統收款單、付款單的錄入及賬余額、銀行對賬單余額核對工作;負責與各銀行溝通辦理日常業務,包括對賬、開戶、信息變更等。
3、出納崗位的職責是:現金管理、賬務處理、銀行對賬、稅務申報、管理票據。現金管理 出納的首要職責是管理公司的現金流,包括現金收入、現金支出、銀行存款和取款等。
出納不能記什么帳、不能做什么財務工作?
出納不能記什么帳——除了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其他賬都不能記。不能做什么財務工作——除了保管現金和有價證券、相關印章(如現金收訖、現金付訖等)、空白票據等,其他工作都不能做。
法律分析: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法律依據:《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
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財務人員崗位禁忌
干出納最忌諱的是一般的不道德行為,比如截留公款、行賄受賄、挪用資金用于其他目的、偷稅漏稅等。因為這樣的行為會影響到財務的真實性,使得財務的信息不能反映準確的經營狀況,對公司的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不要觸犯法律底線。財務人員中流傳著一句話,“拿錢賣白菜,有心賣白粉”。看似玩笑,實則真實寫照。在一些特殊崗位,法律是天,老板只是天花板。天塌下來,天花板本身也有危險。
如若企業內部常出現這種現象,建議財會人員早點離職,以免給自己造成麻煩。禁忌二:大量現金過夜 企業每天都會不定時收取業務款項,其中也有通過現金收取。對于少量現金,我們可以在清點后放入保險柜內。
出納辦公室有哪些禁忌1 出納辦公室的保險箱不可以再橫梁下 保險柜不能位于梁下,以免造成財難進入的情況。也不能放在顯眼的地方,以免漏財。
【法律分析】:出納人員的三大禁忌具體包括:使用“白條”進行抵庫;大量現金過夜;現金坐支。
出納人員的三大禁忌:使用“白條”進行抵庫、大量現金過夜、現金坐支。使用“白條”進行抵庫 對于“白條”主要就是還沒有進行任何審批手續的憑據,所以對于“白條”就不能當成為記賬的憑據。
出納人員的三大禁忌是什么?基本職責是什么?
【法律分析】:出納人員的三大禁忌具體包括:使用“白條”進行抵庫;大量現金過夜;現金坐支。
出納人員的三大禁忌:現金坐支、使用白條進行抵庫、大量現金過夜。現金坐支 指企業受到現金營業款的時候,沒有存入指定的賬戶里面,直接從收取的營業款當中進行其他行為是不允許的。
出納的三大禁忌是使用“白條”進行抵庫、大量現金過夜和現金坐支。
禁忌二:大量現金過夜 企業每天都會不定時收取業務款項,其中也有通過現金收取。對于少量現金,我們可以在清點后放入保險柜內。但是對于大量現金,我們一定要在下班前及時存入銀行,因為這涉及到一個庫存現金限額地問題。
出納的三大禁忌是什么?出納的三大禁忌是使用“白條”進行抵庫、大量現金過夜和現金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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