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法律規范
【解釋3】《票據法》第10條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此規定屬于命令性規范、義務性規范。
知識點法律關系 (一)法律關系由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組成。(二)法律關系的主體 法律關系的主體即法律關系的參加者,是法律關系中權利的享受者和義務的承擔者。
【所屬章節】第三章 物權法律制度 【知識點】動產所有權的特殊取得方式 動產所有權的特殊取得方式 先占 先占的對象應當是無主物,如果是脫手物(遺失物、贓物)不能以先占主張取得其所有權。
(3)動產的占有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 債權人留置的動產,應當與債權屬于同一法律關系。但是,企業之間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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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網報系統,點擊“準考證下載”。第三步 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在仔細看過后點擊“下一步”。第四步 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點擊“下載準考證”按鈕。
下載準考證:登錄成功后,點擊”打印準考證“進入下載準考證流程向導,閱讀考場守則并下載準考證。打印準考證:使用Adobe Reader等軟件打印第三步下載的準考證。
考生應當于2022年8月8日—23日(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或者未交費的報名人員,將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的注意事項查看相關信息。
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應當于2022年8月8日—23日(每天8:00-20:00),登錄網報系統完成準考證的下載和打印。但考生如果前一階段的報名資格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將不能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
2020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教材變化分析
考試教材變化情況《會計》:與2021年大綱相比,新增了11章,不過只是每章的列舉更為細致,沒有什么實質性變化,跟21年教材的目錄標題還是保持一致。但是在考試內容上新增了8個參考法規,相關考試內容發生重要更新。
注會《會計》教材變動 今年會計教材新增了10頁。會計教材的變化中主要增加了2022年發布的準則解釋16號內容,以及總論中會計職業道德與可持續性信息披露,其他大部分變動為例題的增加,以及優化并完善了部分內容的表述。
深空網小編在此整理了注會六科教材的變化,如下所示:《會計》:租賃準則內容發生調整。參考文件: 發布《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通知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準則發生變化。
年《經濟法》教材變動較大,不僅涉及章節結構的調整,更涉及實質性內容的調整。主要的結構調整是:刪除原第三章第一節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的內容,將原第三章第二節合伙企業法的內容拆分為了五節的內容。
從注會《經濟法》教材的整體章節體例來看,2023年經濟法教材章節體例沒有變化,仍舊是12章。從內容來看,第十一章變化較大,尤其是第十一章內容按照新修訂的《反壟斷法》有不少增減;其他章節變動較小。
2021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教材目錄內容
1、年注會經濟法教材相關資料,與2020年教材相比,第三章物權法律制度與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按照《民法典》及配套的一系列司法解釋進行重大調整。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增加了市判實踐中對一些問題的處理或認定。
2、考試教材變化情況《會計》:與2021年大綱相比,新增了11章,不過只是每章的列舉更為細致,沒有什么實質性變化,跟21年教材的目錄標題還是保持一致。但是在考試內容上新增了8個參考法規,相關考試內容發生重要更新。
3、今年的稅法教材內容變化占到近一半的比例。從考綱來看,「增值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和「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考點變動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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