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計提直接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工資是需要計提再發放的。
2、企業的職工工資支出是企業的重要支出之一,一般在月末計提,次月發放。
3、當月沒有計提,在次月直接發放工資。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銀行存款或現金。代扣稅金的,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有社保扣款的,貸往來科目,與支付社保時使用相同的科目。
不計提工資、直接發放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1、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工資是需要計提再發放的。
2、籌建人員的工資費用計入開辦費,具體包括籌建人員的工資獎金等工資性支出,以及各種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3、當月沒有計提,在次月直接發放工資。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銀行存款或現金。代扣稅金的,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有社保扣款的,貸往來科目,與支付社保時使用相同的科目。
4、無形資產攤銷,開辦費攤銷,業務招待費,壞賬損失,提取的存貨跌價準備,存貨盤虧,毀損和報廢(減盤盈)損失,以及其他管理費用。
5、【解析】“明細分類科目”是按提供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分類,其余都是按其所屬的會計要素不同分類。
請問工資不計提的發放時的會計分錄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工資是需要計提再發放的。
法律分析:通過應付職工薪酬核算—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貸其他應收款—社保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年未計提工資的時候賬務處理是,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實際發放工資的時候賬務處理是,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工資無論是否計提,都應匯總到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發放工資時,會計分錄為: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應付職工薪酬是指企業為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而給予各種形式的報酬以及其他相關支出。
樓主:你這種做法是不妥的,工資計提就是“會計分期核算的問題,會計科目除了歸類具體經濟業務之余,還具有管理與監督的作用。你企業無論是直接發工資還是先計提工資,都要反映在“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中。
...進入相關的費用,請問,代扣的社保及其他費用該如何做會計分錄...
1、法律主觀:公司代扣代繳社保的會計分錄: 支付工資時代扣社保分錄是:借-應付職工薪酬;貸-銀行存款或現金,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社保(此為實際代扣社保部分)。
2、公司部分計入到管理費用,個人部分計入其他應收款:借:管理費用等—社會保險(企業負擔部分)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個人負擔部分)貸:銀行存款 實際支付個人所得稅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3、如果對這部分內容不了解,那就和深空網一起來學習吧。
4、社保費會計分錄怎么做: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繳納社保時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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