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交接需要什么程序?
1、法律分析:會計交接的的四個步驟:交接前的準備工作;移交點收。移交人員離職前,必須將本人經管的會計工作,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向接管人員移交清楚。
2、一般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這是對會計人員工作交接問題作出的法律規定。
3、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負責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交接,由公司領導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董事會派人會同監交。
會計交接需要做什么?
會計交接需要交接清楚會計原始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等,并進行實地核對,移交人員必須對所移交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蓋章。
在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時,要有專人負責監交,以保證交接工作的順利進行。
會計交接需要交接的東西:存放于企業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會計資料;稅務資料,納稅申報資料及稅審報告、稅務文書、稅務賬號密碼等資料;印章票據,包括財務章、公章、收據等資料。
交接前準備工作:已經發生的經濟業務尚未做賬務憑證處理的,應填制完整;尚未登記的賬務應當登記完畢,結出余額并在最后一筆會計憑證加蓋上經辦人印章。
會計工作交接的規定有哪些
①現金要根據會計賬簿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員發現不一致或“白條抵庫”現象時,移交人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查清處理。
會計新人交接工作內容(1)首先要將未處理的事情處理完。在月末之前就應該將憑證、賬簿、報表等編制完畢。(2)交待其他相關事宜,比如相關工作聯系部門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相關會計處理的流程方法等。
會計人員工作交接是會計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會計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情交接手續。
還沒有評論,來說兩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