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規定,長期股權投資核算...
1、由于持股比例下降將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的,個別報表中,應按照轉換時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經調整后的金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而不是按公允價值計量,選項 B 不正確。
2、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有關規定,投資企業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即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應采用成本法核算。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3、第一條 為了規范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計量和相關信息的披露,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準則。第二條 下列各項適用其他相關會計準則:(一)外幣長期股權投資的折算,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9號——外幣折算》。
長期股權投資新舊準則的變化
在對長期股權投資按照權益法進行核算時,新舊準則都規定,投資方除了以調整后的被投資方的凈利潤為基礎確認投資收益外,對于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并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
現在會計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做了重大調整:即取消了在市場上沒有報價、沒有公允的投資。
關于成本法與權益法適用范圍的變化,與相關國際會計準則協調一致。取消了長期股權投資差額。
其次,新舊準則對權益法適用范圍有一定差異,新準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
新股權投資準則的主要變化 投資的分類方式和計量標準不同。我國早在1998年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投資》這一具體準則,2006年頒布的準則會計處理進行了重新分類,并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和計量規定作了相應的修訂。
權益法的變化:公允價值下的權益法 新準則下的權益法是公允價值下的權益法,而舊準則下的權益法則是賬面價值下的權益法。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2006)
1、(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的合并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2、原準則的名稱為《企業會計準則投資》,新準則名稱為《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3、取而代之,原準則的短期投資、長期債權投資歸人《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進行規范。《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僅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規范。
企業會計準則和具體準則一共有多少個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2006年2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33號公布) ,一共38個準則。可以看做一共38條。
會計準則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規則和指南。按其使用單位的經營性質,會計準則可分為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2006年發布38個,2014年發布3個,共41個。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2014年7月修改)共有11章50條; 企業會計準則――具體準則,現行為止共有存貨等42項具體準則;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到目前已發布的解釋共有6個。
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包括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和解釋等。\x0d\x0a基本準則是企業會計準則體系的基礎,是具體準則、應用指南和解釋等的制定依據。
財政部令第33號和財會[2006]3號下發了新39個會計準則。它替代現行的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憑證附件不完整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幾號?
憑證不連號是會計核算中的一個嚴重問題,違反了會計法規和會計準則。具體而言,憑證不連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其實施細則等規定。
原始憑證不完整違反了《會計法》。根據《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納,并向有關單位負責人報告。
原始憑證報銷資料不全違反了會計法的規定,原始憑證報銷資料不全的,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
(四)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5號原保險合同》規范的原保險合同。 (五)由《企業會計準則第26號再保險合同》規范的再保險合同。 第二章 確認 第四條 企業應當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約義務,即客戶取得相關商品(或服務)控制權時確認收入。
《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第二十一條 固定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予以終止確認:(一)該固定資產處于處置狀態。(二)該固定資產預期通過使用或處置不能產生經濟利益。
違反了《會計法》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帳憑證。 辦理本法第十條所列的經濟業務事項,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并及時送交會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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