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主體包括什么內容
審計的主體即內部審計對象,有:以實物為對象。對存貨、固定資產或貨幣資金的時點狀態或期間狀況進行審計。如:存貨清查審計、固定資產構建及處置審計、資金收支審計。以賬務為對象。
審計的主體包括政府、企業、非營利組織等各種類型的組織。政府審計是指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國家機關進行的審計活動。
審計主體具體包括:國家審計機關,即審計署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的審計機關;審計人員,即各級審計機關具體從事審計業務的人員;授權性主體,包括審計機關授權實施審計的審計特派員等。
在實際工作中,審計主體是專職機構和專業人員。專職機構是以審計為專門工作的單位,包括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機構、社會審計組織。專業人員是上述專職機構的審計人員。
按審計活動執行主體的性質分類,審計可分為政府審計、獨立審計和內部審計三種。政府審計 政府審計是由政府審計機關依法進行的審計,在我國一般稱為國家審計。
審計按照主體劃分可以分為
1、按審計主體分類可分為國家審計、內部審計、民間審計。國家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依法實施的審計。其主要特點是:審計的法定性--由國家法律規定依法審計。
2、按審計主體分類可分為國家審計、內部審計、民間審計。國家審計是指由國家審計機關依法實施的審計。
3、審計主體的分類包括:國家審計機關和人員,國家審計指由政府審計機關實施的審計。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內部審計指由各政府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內部獨立的審計機構和專職審計人員所實施的審計。
4、(1)按照審計的內容分類,可以分為:財政財務審計、經濟效益審計和財經法紀審計。(2)按照審計主體分類,可以分為: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
5、審計按其范圍分類,可分為全部審計和局部審計。審計按其是否有確定的時間分類,可分為定期審計和不定期審計。審計按其執行地點分類,可分為報送審計和就地審計。
6、按審計執行主體分類 按審計活動執行主體的性質分類,審計可分為政府審計、獨立審計和內部審計三種。
·論述注冊會計師審計,政府審計,內部審計三者的異同.
與外部審計相比,共同點為掌握基本的審計技術,審計結果可能存在相互借鑒。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區別在于:獨立性不同。
政府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和內部審計是三種不同類型的審計,不一定同時產生。
因此內部審計本質上也是單向獨立。注冊會計師審計 注冊會計師審計是由經政府有關部門審核批準的注冊會計師組成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的審計;會計師事務所不受任何部門、機構的業務領導。
政府審計、注冊會計師審計與內部審計的區別審計主體不同。
政府審計,內部審計和注冊會計師審計的區別:目的不同,獨立性不同。目的不同:內部審計對內部控制有效性、財務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等進行評價;注會審計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進行審計。
區別 審計主體不同。政府審計的主體是國家審計機關;內部審計的主體是單位內,部的審計機構及人員;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主體是由國家有關部門,審核批準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法律依據和審計準則不同。
注冊會計師審計要素包含哪些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三要素是審計主體、審計客體和審計授權或委托人。審計主體是審計的第一關系人,審計客體是審計的第二關系人,審計授權或委托人是審計的第三關系人。
審計五要素包括五個方面,即審計業務的三方關系人、財務報表、財務報表編制基礎、審計證據和審計報告。審計五要素的基本內容:(1)審計業務的三方關系人:分別指注冊會計師、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責任方)、財務報表預期使用者。
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三要素包括審計對象,審計目的,審計報告,具體如下:審計對象包括所有作為會計單位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級財政部門、中央銀行和國有金融機構、行政機關、國家的事業組織、國有企業、基本建設單位等。
審計五要素包括審計的三方關系人、財務報表、財務報表編制基礎、審計證據、審計報告。審計業務的三方關系人:分別指注冊會計師、被審計單位管理層(責任方)、財務報表預期使用者。
審計證據:指注冊會計師為了得出結論和形成審計意見而使用的必要信息。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按照職業道德守則和審計準則的要求,設計和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形成審計結論,發表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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